报销期限为六个月,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造成职工生育贴和护理假津贴降低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news.x86android.com/articles/1054409.html
- 转载请注明: zhiyongz 于 知识百科-X86安卓中文站 发表
报销期限为六个月,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造成职工生育贴和护理假津贴降低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