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不了的起诉处理。
参加生育保险的则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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