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通知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news.x86android.com/articles/1170759.html
- 转载请注明: zhiyongz 于 知识百科-X86安卓中文站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