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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8

揭西棉湖“上浦”事件16人涉黑案开审_飞外新闻

南方日报讯(记者/达海军 通讯员/张剑锋 林武欢)备受社会关注的揭西棉湖“上浦”事件主犯、揭西县棉湖镇新湖村原村委书记吴某存等16人涉黑案于4月9日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法院公开“过堂”。

以公司为纽带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公诉机关指控,吴某存于2003年入股经营揭西县棉湖迎宾馆、棉湖龙都宾馆,以家族和公司为纽带,将吴乐某、吴奕某、吴某璧、罗某南、吴某如及吴某群、吴某芝、李某雄(三人均在逃)笼络在其周围。

郭某财于1999年在深圳市宝安区伙同杨某、厉某波(均另案处理)等人持刀、铁水管砍打深圳市公安民警致民警1人重伤,随后郭某财潜逃回揭西县塔头镇老家,笼络、纠集林某雄、陈某彬、曾某南、吴某辉、吴某坡、陈某斯等社会闲散或刑满释放人员,在揭西县塔头镇、凤江镇一带培植势力,结伙进行妨害执行公务、殴打公职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至2010年,形成以郭某财为首的一股地方黑恶势力。

自2010年开始,吴某存为了扩大势力,称霸一方,非法占有敛财,而郭某财为寻求发展空间,两个团伙逐步合流趋于统一。吴某存通过分配揭西县万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公司)6%干股给郭某财的方式控制、指挥郭某财犯罪团伙。形成了以吴某存为核心,郭某财、罗某南、李某雄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郭某财为主的“暴力型”分支有林某雄、陈某彬、吴某群、曾某南、吴某辉、吴某坡、陈某斯、吴伟盛、柯维佳和郭某生、郭某卫、吴某苏(三人另案处理)、郭某东(在逃)等成员,以罗某南、李某雄为主的“公司型”分支有吴乐某、吴某如、吴某芝、王某新(在逃)等成员。该组织分工明确、层次清晰,互为支撑,吴某存通过上述分层管理,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指挥其下属人员。

纠集百人殴打村民致“上浦事件”发生

吴某存等人为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得政治上的庇护,积极向政治领域渗透,吴某存先后取得揭西县责编:朱景

(原标题:揭西棉湖“上浦”事件16人涉黑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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