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网友在网上将涉嫌违法、违纪或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人或事件以及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进行监督与评判促进以及监督事件的发展。但是,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公布到网络上,会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甚至会涉嫌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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