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一个黑人为什么能当上美国总统(美国这么歧视黑人,那当初奥巴马是怎么当上总统的?)
网友提问:
美国这么歧视黑人,那当初奥巴马是怎么当上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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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算是非常奇葩的美国总统了,因为他是非洲裔美国居民、屌丝、还有曾经是个瘾君子,但是他能当上美国总统应该说有三点原因:
一:奥巴马的身世曾被特朗普攻击,但他出生在美国,有白人血统
奥巴马的身世是比较复杂的,他在美国出生,父亲是肯尼亚的留学生,也就是一名黑人,其母亲是白人,所以他的身上有一半白人血统,而且奥巴马是在美国出生,根据美国的法律他就是一位美国人。只不过后来他父母离异了,然后奥巴马又随母亲跟着养父一起去了印度尼西亚生活。
这里需要插入一段奥巴马竞选总统时的插曲,并且这与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有关,也与奥巴马的身世有关,而在那时奥巴马与特朗普就结下梁子了。2011年的时候,奥巴马竞选连任总统时,当时65岁的特朗普在共和党中并没有什么地位,为了博出镜,他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说:
奥巴马出生地没人知道他是谁,整个事情都很奇怪,有人肯定的说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如果属实,这是政治乃至历史上最大的一场骗局。
奥巴马的父亲就是肯尼亚的黑人,而特朗普拿奥巴马的出生来 讽刺他黑人的身份,甚至怀疑他不是一个美国人,而肯尼亚的黑人,其实这就是因为奥巴马遗传了他父亲黑色皮肤,所以这就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所以奥巴马在这个时候便与特朗普便结下了梁子。
一个竞选美国总统的人,却被人质疑不是美国人,可想而知奥巴马在当时的处境,最后奥巴马不得不在2011年4月27日专门召开发布发澄清自己出生美国的事实,并且拿出了自己的出生证明。其实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奥巴马是一个白人,他完全可以不用理会这种谣言,或者说这种谣言也会不攻自破,但是奥巴马却为特朗普信口雌黄专门开了一个发布会,这便表示黑色的皮肤对他而言也是致命的弱点,而这弱点的根源便是美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
但是奥巴马最终还是取得了大家的信任,因为他证明了自己是一位美国人,而非肯尼亚的黑人,当然大家都知道他的母亲是一位白人,而他也有白人的血统。
二:利用互联网,走群众路线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即使不了解美国竞选总统的人都听说过,候选人在要四处进行公开的演讲,阐述自己的政见和上台后主要的作为,其实这种方式就是让群众了解我是谁,我会给你们带来什么福利。所以说在同等条件下,认识你的人越多,你得到的支持就越多,那么你的票数就越多,当总统的可能性就越大。
我们都知道奥巴马主推结束伊拉克战争、 实现能源自给停止减税政策和普及医疗保险等,特别是医疗保险改革,被美国民众认为是”劫富济贫“,因为这项政策会要让富人支付更多的医疗费用,而穷人则不要,而这也是美国民众乐意见到的;另外对于伊拉克战争,一直也是部分民众反对的,所以奥巴马提出的执政理念,受到多数美国人的支持。
另外重要的一点就是奥巴马改变了传统纸媒与街道宣传竞选相结合的模式,当时互联网WEB2.0技术已日趋成熟,这项技术有以下几个特点:用户分享、信息聚合、以兴趣为聚合点的社群和开放的平台。所以奥巴马将自己的政治主见和上位后的执政理念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传播“,他的竞选团队将NTIC(新媒体技术)如博客、视频、投票等互动环节充分利用,这样知道奥巴马的人便越多;再加上奥巴马竞选团队在纸媒与公开场合的演讲,这种”线下“与”线上“的方式综合起来,也成了奥巴马制胜的窍门。
所以可以说:奥巴马创造了用网络营销来进行政治选举的奇迹。而这一点被后来的竞选总统的美国人看到了,例如:纽约前市长布隆伯格宣布参与美国总统的竞选,自布隆伯格宣布启动总统竞选活动以来的几周内,他已在电视和网络广告投入超过1亿美元,平均每天投入372万美元,比党内其他主要对手过去1年竞选广告支出的总合还要多。
三:竞选对手约翰·麦凯恩太弱
2008年奥巴马竞选总统时他的共和党对手是约翰·麦凯恩,他被认为是”温和派“,从字面意思我们便可以看出这位候选人不强势,一个”鹰“派的国家当然不会选出一位”绵羊“般的总统,另外他也没有提出什么像样的竞选执政理念,给人感觉他是被共和党人拉出来应付了事的。
另外约翰·麦凯恩是1936年8月29日出生的,2008年那年他都73岁了,而当时奥巴马是47岁。
让我选的话,我也会选奥巴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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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当年能当选,恰恰因为他是黑人。如果他不是黑人,他很可能就选不上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小布什时代,同时发动两场战争,先打阿富汗,再打伊拉克。虽然美军在正面战场势如破竹,但在接下来的治安战中,损失惨重,几万亿美刀全砸进了这两个无底洞。
据后来的统计,克林顿卸任时,美国政府盈余2700万美刀,而等到小布什卸任时,美国政府欠债超过10万亿,堪称是债台高筑。
众所周知,政府本身并不产生钱,只负责钱的分配。小布什把钱都砸进了战场,政府能投放到社会福利的资金自然就会相应缩减。
这样一来,民众对他自然就有怨言了。
并且这都还不算什么,最让美国人不能忍受的是,小布什时代的美国经济是上扬的,八年时间,GDP增长了47%,有不少人赚到钱了,比如军工复合体就大发战争财。但问题是,权贵阶级把红利揣到了自己口袋,普通老百姓感受不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增长红利。
换而言之,小布什时代的美国经济,纸面数据并不差,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下降了。而小布什政府忙乎了八年,对这个问题毫无办法,使得美国人自冷战后,第一次对职业老政客和所谓的政治精英失去了耐心和兴趣。
所以到了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之前,美国人对新总统的第一诉求就变成了“变革”,而不是传统的“求稳”。
大家宁可选黑人,选女人(希拉里),也不愿意再把票投给老牌白人政客。
同时,美国权贵们也发现。此时的美国总统是个不好玩,要挨骂的职业。他们要想继续割韭菜,就必须要缓和对立情绪,推出一个政治清白,最好是穷小子完成人生逆袭,能让民众一见到本尊,就能重燃“美国梦”希望的人出来救场。
而就在此时,奥巴马带着两个女儿,以及他的妻子米歇尔宣布竞选总统。
民众一看奥巴马一家,马上就兴奋了。因为美国历史上从没有黑人当总统的先例,奥巴马的黑人身份,很符合当时民众对“变革”的心理诉求。毕竟,没什么比黑人当总统,更能体现美国变化了,不同于以往了。
同时奥巴马也极会演讲,他知道民众喜欢听什么,很清楚自己该怎么说话能拉拢人心。
他一上场,就高喊“yes we can”(是的,我们可以)和“change we can believe in”(我们可以相信的改变)。
民众本来就喜欢他,讨厌传统政客,听了他的竞选宣言,更是兴奋不已。仿佛从他的演讲中马上就看到了变革希望,并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希望他能带领大家马上就来一次逆袭。
于是,2008年的总统大选,奥巴马高票当选。他的选举人票是对手麦凯恩的两倍。
不过事实证明,奥巴马也就那么回事。他也辜负了选民的期望,让大家对他很失望。
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川建国出现了,他的横空出世,让一部分美国人又重燃希望。
因为他相比于奥巴马,更加与众不同,他的履历表上,关于公务员这一块是空白的。也就是因为如此,美国民众再次看到了变革希望,认为把票投给了川皇,他就能立即带领大家改变当下不公平的社会现状。
不过事实也证明,川建国也没啥不同,竞选口号是一回事,真正履行总统职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建国所做的,并不高明,他无非就是在透支美国的未来,以换取账面上的数据,让大家相信他能变革而已。
可实际上,他什么也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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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和老婆米歇尔·拉沃恩·奥巴马都是黑人,黑人仅占美国总人口的12%。如果,美国真歧视黑人,奥巴马怎能击败白人对手希拉里当上总统,又怎能战胜白人竞争者尼罗姆获得连任呢?
奥巴马告别政坛最后一次演讲时,门票曾被炒到5000美元(约3万多RMB),“再干四年”的呼声更是此起彼伏,可见他在民众中的影响力之大。
这一切,从奥巴马的身上似乎根本看不到美国歧视黑人的迹象。虽然,奥巴马能当上总统的因素很多,但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还真与“种族歧视”有关。
▲奥巴马的父亲和母亲
2008年,美国第43任总统小布什在历经了8年的阿富汗反恐战争、伊拉克战争和金融危机后,迎了第44任美国总统的大选。
在这届美国总统的角逐中,年轻帅气的奥巴马既继承了黑人父亲老奥巴马的学霸基因,又继承了白人母亲邓哈姆的颜值,但他同样也继承了老奥巴马的黑人肤色。正如他书中所讲:“我的父亲是黑炭而母亲像牛奶。”
最初,希拉里的普选票多出奥巴马200多万,差不多与她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时胜出特朗普的普选票相当。可以说,当时奥巴马胜出的希望非常渺茫。
▲奥巴马的外公外婆都是白人
就在这时,希拉里老公前美国总统克林顿却对奥巴马的黑人肤色进行了轻视性评价,而该言论又不甚被泄露了出来。于是,奥巴马紧抓这一言论“漏洞”大肆宣传,从而被广大民众误解为“种族歧视”。
因此,据说肯尼迪大佬一怒之下,转头支持奥巴马。
同时,奥巴马也因此将克林顿手中支持希拉里的黑人选票全部接管了过去,就连本该支持希拉里的小布什国务卿鲍威尔也因“种族歧视”,反而支持起了奥巴马。
最终,原本在党内没有根基的奥巴马却实现了人生的大逆转,成功当选总统。
同时,奥巴马能够当上美国总统,还跟他有一个黑人太太有关。
▲奥巴马一家四口都是墨人
2007年,奥巴马宣布参选美国总统后,黑人太太米歇尔以减少80%的公职量来全力支持他,特别是一句:“希拉里连自己的家人都管不好,她又怎么可能管理好国家呢?(指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更是给予希拉里致命一击。期间,米歇尔还多次公开发表演讲,传递丈夫的施政纲领,并将自己、丈夫及两个女儿美化成美国梦的化身。从而,也为丈夫拉到了不少选票。
显然,民众对黑人肤色的米歇尔并不歧视,否则又怎么可能为丈夫拉来选票,很可能就是添乱了。
所以,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中非但没有受到“种族歧视”,反而借助“种族歧视”策略和黑人太太的助力,成功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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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的成功,堪称黑人逆袭的巅峰,也是美国梦最后的狂欢,从此之后,美国和美国梦一同走向衰落,再也不复当年荣光!
奥巴马天赋异禀
奥巴马虽然名义上是黑人,实质上是半白半黑,母亲是夏威夷白人女教师,父亲是肯尼亚哈佛高材生,应该来讲,学习基因还是有的。
在美国,黑人在体育和娱乐两个领域,长期处于霸主地位。体育就不用说了吧,乔丹、老虎伍兹、科比;娱乐领域比如迈克尔·杰克逊,这些人都是各自领域的巨无霸。天赋让他们无师自通,声名鹊起。但是,黑人不擅长文化课学习。
曾经有人做过研究,说黑人为什么读书那么差,在各个顶尖大学,入学比例都是最低的,远低于华人和犹太人。后来知道了,原来黑人注意力不容易集中。
另一部分原因,是黑人家庭普遍条件比白人家庭差,要知道美国最好的学校,无论是中学还是大学,大多数都是私立的,一年6万美金的学费,黑人家庭得省吃俭用好几年,大学没读完,估计一家人就得破产了。
奥巴马厉害就厉害在,他是黑人,但是他在读书这件事上,具有超高的天赋。大家想象一下,一个父母从小离异,又身处美国大陆之外的夏威夷这种偏远地方,最后通过勤学苦读,考入哥伦比亚和哈佛这两所全球排名前十,常春藤名校里最常春藤的顶级大学,这得多厉害啊!
就好比贵州的高考生(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考进了清华和北大那样,而且难度至少再加10倍,因为中国顶尖大学在各个地区是有名额分配的,美国私立大学可没有!
总的来说,奥巴马读书好,一方面得益于从父母那里继承过来的优良基因,另一方面抚养他长大成人的外祖父母家教非常好。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美国孩子读书很轻松,他们崇尚个性发展。这完全是30年前的错误观念,事实上,放羊式的教育只会出现在美国公立学校,在美国私立学校,学生读书是非常苦的,类似安徽毛坦厂中学那种。
除非像特朗普和他女婿库什纳那种富二代,真心不喜欢读书,那捐一笔钱给沃顿商学院,也能拿到毕业证……
1983年,奥巴马22岁,大学本科毕业,但是欠了一屁股债,于是一边打工一边还助学金。大概是找不到好的工作,收入也不高,堂堂哥大高材生竟然只是在社区打打工,于是5年后,他再次捧起了书本,考入哈佛法学院。
在美国,无数的白人精英毕业于法律专业,比如克林顿夫妇,比如小布什。所以寒门出身的奥巴马铁了心砸锅卖铁要去读法律,最后在1991年以优等生的身份,从哈佛拿到了法学博士的文凭。不得不说,奥黑读书是真的有天赋!
干净的奥巴马
读完书的奥巴马,还是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但是找到了理想的老婆米歇尔。米歇尔当时做的远比奥巴马成功,在芝加哥开了自己的律所,赚着大把的美元,如果奥巴马后来不竞选参议员,他只能做小白脸。
1996年,奥巴马开始进入美国政坛,如果说读书好是他的一大天赋,那么他的另一大天赋就是演讲。
奥巴马靠着舌灿莲花,从此像是开了挂一样,连续当选州参议员、联邦参议员。美国的国会分为参众两院,其中参议员竞选难度比众议员要大,因为参议员任期6年,众议员任期只有2年,而且参议员每个州不管人口多少,都只有2个名额。
奥巴马是最干净政客,这是美国选民对他最精准的评价。他从夏威夷远道而来,不像小布什那样出身政坛世家,也不像克林顿夫妇那样早年在州长位置上耕耘多年,油滑得很。
奥巴马没有任何负面新闻,比所有白人都干净。
竞选总统
2008年,奥巴马以365票完胜麦凯恩的173票,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
黑人选民满怀热情,一个个出门去给奥巴马投票。奥巴马相比较麦凯恩,年轻、博学、有风度,最重要的是他有梦想,而美国人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美国梦。奥巴马为此专门给自己编织了竞选口号:Yes,we can。
2012奥巴马竞选连任,对手是罗姆尼,结果332票对206票,奥巴马继续碾压对手。这一次,黑人兄弟参与投票的比例,在历史上第一次超过白人族裔,相较于2008年的64.7%,2012年更上一层楼,投票率达到了66.2%。
要知道黑人兄弟很少关心谁来当总统,但是奥巴马不一样,他们把票都给奥巴马,奥巴马也不会忘记他们,奥巴马要推行医改,拯救他们。
奥巴马8年白干
奥巴马8年任上,最突出的成绩莫过于医疗改革,这也是他引以为傲,时常拿来与偶像林肯媲美的。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医改的目的是让美国穷人(其中黑人占绝大多数),买得起医保,看得起病。
但是他想的太简单了,美国资本家辛辛苦苦赚钱,可不是把钱拿来帮穷人买医保的。所有的资本家为了逃避这项义务,把所有的黑人雇员改成临时工,临时工就没有帮他们买医保的义务了。
于是,千呼万唤的医改一推出,就遭遇了现实的打脸,处于社会底层的黑人反而找不到工作,本来是看病难,现在连吃饭都难了。
就这样,在奥巴马卸任前6个月强行通过的医改法案,在特朗普上任不到6个月,就被无情废除。奥巴马的梦想破碎,美国梦也破碎,因为狂人特朗普来了,他要把灯塔国的名号摔的稀巴碎。
奥巴马只能在角落里默默流泪,然后枕戈待旦,在2020年11月3日,联合老搭档拜登推翻特朗普,再把医改复辟了,最后最后的结局大概会是:
美国梦——春秋大梦!
(本回答到此为止,请大家点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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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建国200多年,总统一直都是白脖子红脖子换着玩,谁料想2008年蹦出个黑人总统,奥巴马,标准的非裔,竞选之路无比的顺利,说竞选就当上,还成功连任,创下了历史记录,在种类歧视异常严重的美国,有人说他给美国黑人树立了榜样,也有人说他无作为是最糟糕的总统,但无论怎么说,他打破了白人至上的历史规律,让美国人在选总统的路上彻底迷茫了。
图为少年奥巴马与外公、母亲、妹妹。
奥巴马的所学和政治太对口了,他先是在哥伦比亚大学读政治与国际关系,之后去了哈佛大学读法律,成绩还极为优秀,取得法律博士学位后在芝加哥大学专门教宪法,这一干就是12年,可以看出,奥巴马所学的专业和从事的工作跟以后干政治非常对口,常年的教学还锻炼了出色的口才,后来在竞选总统的辩论中,很多问题早在教学时反复演练过了,出口成章,真话假话谎话实话脸不红心不跳。
时间久了,奥巴马觉得工作生活再无挑战,于是把目光瞄向了更大的挑战,从政,1998年他当选州参议员,2004年成功进入国会,当选联邦参议员,所属美国民主党,在一次党代会上,奥巴马凭出色演讲一战成名,成为民主党红人,在国会历练了几年,加上夯实的基础,很快成为了老练的政客,眼看到了第56届总统竞选了,奥巴马发现竞选者太弱鸡了,大胆的想法付出行动,他决定参选。
美国主要就共和党和民主党两个政党,此时,美国人已经很浮躁了,小布什拿着全美国人的钱到处打仗,又陷入经济危机,小布什所属的共和党名声太臭,一片骂声,共和党成为众矢之的,而民主党这边就有希拉里和奥巴马两人冒头,等于说奥巴马干掉希拉里获得党内胜利,基本就妥了。
俗话说“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本来奥巴马和希拉里党内候选人之争心里没底时,希拉里自己先趴窝了,美国竞选有个民众捐款,希拉里团队为了获得更多款项,操作了很多冒名顶替的捐款,结果被媒体曝光,希拉里深陷囫囵,黯然退场,奥巴马乘势躁动,一番吹拉,美国人也像打了鸡血一样,2008年11月4日,开奖了,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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