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商纣王的八大罪状是什么
《尚书》有记载,周武王伐纣时,开列了纣王六条罪状:一是酗酒;二是不用贵戚旧臣;三是登用小人;四是听信妇言;五是信有命在天;六是不留心祭祀。这是“原始罪名”,照这些罪名,商周无非是“昏庸”而已,似乎不至于“暴君”。到了春秋时期,纣王的罪状却又增加了一条,即七,“比干谏而死”,而且到了战国时期,对于比干的死也有了不同的说法。《史记•殷本纪》问世后,商纣王更坏了,如:“重刑辟,用炮烙之法”;“九侯女不意淫,纣怒,杀之”等等。从此,历代史家说起暴君必数夏桀、商纣。到晋朝,商纣王又多了八、“解剖孕妇让苏妲己看胎儿模样”的罪状,还有其他离奇的情节。这时,商纣王已变为毫无人性的暴君。明朝虚构小说《封神演义》,更是奠定了商纣王“衣冠禽兽”的民间印象。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暴君”形象是逐渐累加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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