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在文化教育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统一文字:目的是为了改变战国时期形成的文字异形局面,同时简化文字的书写。李斯最初总结出小篆的字体,并编成名为《仓颉篇》的字书,后来狱吏程邈又将小篆改进成更便于书写的隶书字体。
2、严禁私学,焚书坑儒:秦统一后,统治集团内部对实行郡县制的看法并不一致,丞相李斯认识到学术观点的不同正是思想统一的障碍,而春秋战国以来的私人自由讲学之风是形成学术争鸣的条件。于是李斯建议秦始皇厉行禁学、焚书的政策,得到采纳。禁学、焚书又进一步引发残暴的坑儒事件。
3、吏师制度:秦王朝在禁止各种学派的私学的同时,为了培养知法、执法、守法的官吏和驯民,全面实行吏师制度。即在官府中设立学室,以官吏为教师,以法律为教学内容。
秦朝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是维护中央集权、巩固秦朝的地位,稳定统一的局面,强力推行法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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