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有:
1是否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
2、是否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3、是否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4、是否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5、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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