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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民法典:没领证的同居“老伴”能继承遗产吗?

zhiyongz 3个月前 (09-14) 阅读数 28 #生活经验

    同居并照顾生病的“老伴”十余年后,江苏的刘老太因为缺了一纸结婚证,将被对方儿子扫地出门。法院判决刘老太有房产继承份额和居住权。《民法典》对此有相关规定,来看律师解读。

     2006年初,51岁的老张与前妻离婚,儿子小张已经成年。2008年3月开始,老张与刘老太同居,但碍于子女等原因未办理婚姻登记。2009年12月,老张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刘老太一同居住,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仅老张一人。2010年初,老张患上尿毒症,刘老太对其悉心照顾,直到2021年初老张因病去世。刘老太因别无居所,一直居住在此前与张老汉共同生活的房屋内。2021年5月,小张以老张唯一继承人的身份,将父亲名下的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并于2023年初起诉刘老太搬离房屋。

生活中的民法典:没领证的同居“老伴”能继承遗产吗?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房屋是两位老人同居期间购买的,即使房本上只有老张的名字,也应当被认定为两人共有。同时,刘老太虽不是张大爷的法定继承人,但她照顾张大爷十余年,依法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再加上刘老太没有其他住房,所以她有继承份额和居住权。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霞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刘老太与张老汉形成同居关系,案涉房屋系张老汉与刘老太同居期间取得,依法应当认定为共有。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刘老太悉心照顾老张十余年,属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部分遗产。所以,综合刘老太对案涉房屋的共有性质和自身的继承份额,在房屋没有实体分割的情形下,她不用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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