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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民法典:虚构苦情戏致人殉情死亡,责任怎么划分?

zhiyongz 3个月前 (09-14) 阅读数 48 #生活经验

安徽女子陈某一人分饰多角,虚构了一出富家女为男网友买礼物途中出车祸身亡的“苦情戏”,导致男网友殉情服毒身亡。近日,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奇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虽然陈某劝导过男网友,但法院依然判决她承担40%的责任,赔偿43万余元。这是为什么呢?来看律师解读。

2022年2月,20岁男子王某通过网络与女子陈某相识,之后逐步发展成网络恋人关系。陈某昵称为“乖乖女”,实际上是离异再婚妇女。其在网络上将自己包装成年轻貌美、家境富有、事业有成的“白富美”。双方经过几个月的网聊后,约定于2022年10月11日在合肥见面。

生活中的民法典:虚构苦情戏致人殉情死亡,责任怎么划分?

陈某因担心谎言被戳穿,便从2022年10月10日起不再回复王某的信息,还编造了“乖乖女”在给王某购买见面礼物的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的谎言。随后,陈某又先后假扮成两名路人,编造证实“乖乖女遭遇车祸”的谎言,同时还通过微信聊天编造阴魂不散等迷信言论,渲染“乖乖女”对王某情真意切。这些致使王某深感愧疚,并萌生了购买农药殉情自杀的想法。虽然陈某以“路人”身份进行了劝导,但始终没有说出真相。最后,王某服毒身亡。

王某的父母了解到真相后,起诉陈某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8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承担60%的责任。陈某对王某的死负有次要责任,承担40%的责任。

四川原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阳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陈某对自己虚构苦情戏的不当行为,应当负有劝解、如实告知真相等救助义务。虽然陈某对王某多次实施了劝慰,但始终没有告诉他真相,与其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再加上陈某编造“乖乖女车祸身亡”的谎言后,原本可以结束与王某的关系,却假扮多名路人继续考验王某的感情,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所以陈某应该对王某的死承担责任。但是对于已经成年的王某来说,陈某起到的作用只是次要的,所以法院判决她承担4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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