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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民法典:婚后未同居,可要求退彩礼吗?

zhiyongz 3个月前 (09-14) 阅读数 53 #生活百科

最近,长沙一起彩礼引发的纠纷上了热搜。上海的车先生跟长沙的王女士闪婚后仅见过两次面,也没有共同生活。男方起诉离婚后,女方拒不退还25万元彩礼,法院直播进行强制执行。其实,《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对退还彩礼有相关规定,来看律师解读。

5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退还彩礼”集中执行的直播,吸引了大量网友围观。据介绍,来自上海的车先生于2021年7月到长沙旅游时与女方王某相识,很快便闪婚。而结婚前后,车先生累计向女方支付了近50万元。结婚后,两人长期分居两地,仅见过两次面。“领了张结婚证,就异地了,平时从来不联系,联系就是要钱。”车先生表示,王某只知索取,却不愿意跟他回上海生活,便于婚后第三个月提起离婚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女方退还彩礼25万余元及LV包一个。

生活中的民法典:婚后未同居,可要求退彩礼吗?

车先生却表示,自己始终放不下王某,便向女方承诺,只要能复婚,就可以暂不申请执行生效判决,女方随即答应。而就在车先生再次支付10万元彩礼后,王某却反悔了。2024年3月,车先生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退还LV包后,以无收入为由拒绝退还彩礼。5月8日,法院再次对王某开展强制执行,将其司法拘留。而车先生也就第二笔10万元彩礼提起新的诉讼。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我国《民法典》并没有直接规定彩礼的具体条款,但有一条原则,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就包括彩礼。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一)》则详细规定了可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形: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本案中,车先生的遭遇就属于第二种情形,所以法院判决女方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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