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意外死亡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赔:
1.报案: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如果是意外死亡,则应当是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从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为该事故而身故,或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且从该事故发生之日起就下落不明,后经过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可申请保险公司理赔身故保险金;
3.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好理赔所需材料,一般来说,意外身故保险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单号或有效保险凭证、保险金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如果被保险人是被宣告死亡的,则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意外事故证明书以及其他所需材料;
4.保险金申请人提交准备好的理赔材料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立案;
5.若案件有异常,则保险公司可能还会进行调查;
6.保险公司理赔员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理赔方案。一般来说,意外身故保险金通常是理赔保险合同约定保额,一般在20万到100万之间,如果是航空意外身故,则最高可理赔500万到1000万之间,但具体还应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需要注意的是,若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公司已经理赔过伤残保险金的,则理赔身故保险金时,还应当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此外,如果是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理赔,则十岁以下不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不超过五十万;
7.保险公司理赔员上报审核意见和结论,并由专人进行审批;
8.保险公司通知身故受益人领取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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