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2月10日电(记者偶正涛)安徽省前政法委副书记李和中(正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2月9日下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同时追缴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人民币311万余元、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