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2 全面介绍劳动监察: 受案范围 注意事项 处理结果及程序 处罚 措施 NEW 一、劳动监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及注意事项1.劳动监察机关可监察的事项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11条,以下事项属于劳动监察事项:(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警告并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2)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能仅因此作出处罚,也不能要求其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后者必须经劳动仲裁处理);(3)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除艺术、体育等特殊行业外,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的...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