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之名#《利维坦》是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名作。在这本书之前, 欧洲流行的是血统论和王权论,意思是上帝造人的时候已经安排好了王族、贵族和平民,并根据血统延续下去。这是该书的写作背景。
霍布斯认为,在人类最早期的时候,在没有任何政治权威的自然状态中,或者说得直白一点,在没有酋长、国王这些职位以前,人类没有因为利益结成联合体,大家彼此之间为了私利而争斗,呈现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简单来说,就是丛林法则。
需要特别说明一点的是,当时还没有达尔文,自然也没有进化论,大家并不知道人类是由猿猴演化而来,霍布斯却能推断出人类的早期就跟动物一样弱肉强食,人人为敌,真的很有智慧。人人为敌的状态,当然不利于所有人的生存,所以为了自身安全,人与人之间相互订立契约(这就是社会契约论的起源),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将之交付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从而组成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本质,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臣民对主权者必须绝对服从,但又强调国家的作用在于保护个人的安全。
可以看到,霍布斯已经通过社会契约论,打压了血统论,但是他书里描述的主权者,其实就是国王或者独裁者,所以他还是没有解决掉独裁的问题,也没有解决独裁者滥用权力祸害人民该如何处理。
所以,历史上对霍布斯的评价,只能是自由主义的先驱。
最后说一句,书名为什么叫《利维坦》,因为利维坦是圣经中一种力大无穷而又残暴的怪兽,霍布斯用利维坦来象征国家的力量,很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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