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受伤谁就一定有理吗?并不是!北京一位老人在就医途中与小伙发生言语冲突,小伙马上道歉,老人却不依不饶引发心梗,之后更是索赔25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老人自担全部责任。这是为何?民法典有相关规定,来看律师解读。
2021年4月11日,北京小伙赵某驾驶汽车临时停靠在某小区内的公共道路上。当天,王大爷因为心脏不适,驾驶电动三轮车去医院路过时受阻,于是催促赵某挪车。赵某情急之下,怼了老人一句“稍等一下能死啊”。而就是这句话,惹恼了王大爷。赵某马上道歉,但是王大爷不依不饶,坚持要报警。民警到场后,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在这过程中,王大爷病发被紧急送医,被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王大爷紧急接受了心脏搭桥手术,并住院26天。王大爷认为他的心脏病就是被赵某气出来的,于是起诉索赔25万元。法院审理查明,王大爷在事发前一个多月就已经出现了心脏不适。事发当天虽然赵某言语冲撞了他,但是马上道歉了,是王大爷自己不依不饶延误了治疗。最后判决王大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霞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赵某言语冲撞了王大爷,虽然不礼貌,但并不是因为这一句不当言语直接引发了老人的心脏病。更何况赵某当场道歉,并不存在侵犯老人权益的恶意。同时,民法典还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老人不顾自己早已出现心脏不适的情况,不依不饶,耽误了医治,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法院才判决他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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